在绝大多数购房者看来,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实不是的。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夫妻离婚房屋进行财产利益分配协议书范本是一个怎么样的?
1、男女都是夫妻,就结婚了。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夫妻共有房屋的权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土地所有权进行归属
(2)单元号、楼号、省、市、区街道(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证件号码:****)。 该房屋的70%,包括该房屋中所有的装饰、家具、家用电器及其他家具、物品,以及山号为(正确字号)的房屋应归男性/女性所有。
2、本协议未规定的其他财产的所有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
3、密室逃脱:冠军联赛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由双方均摊。
4、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企业财产归属;如发生存在争议,任何一方有权管理要求中国人民对于法院提供依据本协议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具有以下的子女,属于中国哺乳期内,为保证一个婴儿的发育健康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规定情形:
(1)孩子不适合与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严重疾病(例如癌症)的母亲住在一起;
(2)母亲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指子女遭到遗弃、虐待) ,父亲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3)侏罗纪世界3。因其他原因(如母亲被判刑、被劳动教养、重度残疾,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母亲行为不端如赌博、吸毒、滥交等不良嗜好),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父母双方合作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心理健康发展成长无不利因素影响的。
(5)(>2)2岁或2岁以上的儿童,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父母。
2、但是,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同时考虑到他们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情感亲密程度,可以优先考虑下列情况之一:
(1)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元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工作时间较长,改变我们生活学习环境对子女心理健康发展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对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是指对方的合法子女、非婚生子女、寄养子女、有寄养关系的继子女;
(4)与孩子同住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但如果另一方有长期传染病、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你便不宜与孩子同住
(5)如果一方离婚后难以再婚,可以考虑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6)子女进行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学习生活工作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自己能力以及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7)5-6在抚养子女方面没有法定优先权的情况。
3、与父母同住的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该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以同意轮流抚养子女,这可以在父母双方自由达成的抚养协议的基础上或在法院的参与下进行。
三、夫妻离婚后,非直接进行抚养方负担以及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
1、养育和教育孩子是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子女的同样责任,在子女年满18岁之前,仍有承担抚养子女费用的同等义务。
2、《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必要的抚养费和教育费,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 约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在处理抚养子女问题时,应当由离婚夫妇自愿协商,未能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
3、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元的规定,赡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根据《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意见》第七条元,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4、有固定资产收入的,抚养费问题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进行给付。负担2个以上教育子女社会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通过提高,但一般企业不得使用超过月总收入的50%。
5、无固定收益的,可参照上述比例,以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础确定维护费金额。
6、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率。
7、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包括:
(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孩子因生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求已经超过原来的量;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降低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形有: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企业长期存在患病或丧失自己劳动管理能力,失去市场经济发展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结果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导致抚养教育子女的一方又能够学习负担且有抚养工作能力的;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参与教养,没有中国经济活动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我国人身安全自由后,有了经济技术能力,则应当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一个子女的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主动承担对于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方面可以选择适当有效减少或免除。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负担的,则生父或生母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只要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必须平均分配,尤其是房屋一般由一方占有,因此,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现金补偿, 双方在谈判时必须当面签署协议,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日后有想咨询的离婚夫妻房屋财产分配等相关问题请您联系上海离婚房产律师,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上海离婚房产律师解析:离婚后房 | 上海离婚房产律师解析:按揭房屋 |
当“房”事遇上“婚”事:上海离 | 上海离婚房产律师解读:儿子儿媳 |
买的二手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该 | 上海离婚房产律师奉上超全离婚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