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关于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静安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其实面对上面的问题,答案是不能一概而论的。按照理论上来说,领证前给予的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领证后给予的彩礼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领取彩礼时,女方需求保管款子为彩礼的证据,如果支付的是现金彩礼,可以有意识地收集如下证据∶
1.请求对方出具彩礼清单并具名。附彩礼清单范本。
2.对方转账的时间备注款子性质是支付彩礼。
3.假如曾经领取,转账时也没备注,能够在平常短信、微信聊天过程中明确这部分钱是彩礼,并且保存好原始载体。
只需证明了收到的钱是彩礼钱,也就相当于证实这是你的婚前小我私家财富。尽管法令划定,只要领证登记后,为结婚给付的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有3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成亲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成亲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致使给付人生存困难。
合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划定,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那么对于彩礼返还比例可能是多少呢?静安婚姻律师发现,在法律实践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
例如在(2021)皖04民终1556号案件中,被告诉请,与原告经人先容相识,2019年文定时给原告过彩礼252000元,举行婚礼但未挂号并生养一女,原、原告于同居时期发生抵触,原告于2020岁首年月离家出奔,无奈配合生存。要求判令:原告及时返还彩礼281066元,钻戒一枚,金手镯一个,彩金项链一条,彩金耳环一对。法院觉得,彩礼作为一种官方风俗不为法律所倡始,原告现解除同居关系,无奈达到成亲的目标,考虑到彩礼款在本地数额伟大,不返还被告无法承受,但是双方同居且生育子女,认定适当返还彩礼款。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70000元。本案中原告在登记结婚之前给付被告彩礼款,原被告没有登记结婚,原告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法官结合双方同居两年左右,并考虑到生育子女的情况,支持的返还比例为25%。
借此,想奉告所有的新人们,彩礼和陪嫁,应该是两个家庭赞助一个新的家庭,而不是一个家庭给此外一个家庭扶贫。
不要不看重彩礼,也不要过于垂青彩礼,这是从情侣过度夫妻面对的第一次磨炼。当然,假如婚姻面对危机,不清楚彩礼是不是需求返还的,倡议最佳实时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关于彩礼的其他问题,将你的情况详细描述给我们静安婚姻律师,有疑问的也可以找我来聊聊,我们会用专业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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