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定抚养费,是指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身边成年人的费用。维修标准按月工资的20-30%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承担的生活、教育费用。我国的法定赡养是指在这些人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上海离婚律师接下来就为您解答一下有关的问题。
一、抚养费的标准
一般可以按月进行工资业务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儿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托儿费的金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最高人民对于法院进行关于中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信息处理自己子女抚养一个问题的若干具体实施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以转为抚养费。
根据上述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是按月支付,每月或在探望子女时支付给子女抚养费专用账户。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房屋赡养费,因此为了省去向对方要钱的麻烦,两人可以转换成对方的房屋付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付款,法院要看对方当事人的实际付款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款,法院将不下令一次性付款。
三、抚养费的范围
赡养不仅仅指生活费,还包括婚姻法解释(1)。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项。所以离婚时,除了生活费,还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赡养标准(20 ~ 30%)内争取更高的比例。
四、父母必须为成年子女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到18岁结束。18岁以上,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包括子女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子女或因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提供赡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仍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下文凭教育的子女,或因丧失或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通过以上相关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收高中及其如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客观缘故原由(损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国民法院审理仳离案件处置子女扶养题目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本地实践生存水平的;
2、因子女抱病、上学,实践需求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余合法来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六、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能独自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国民法院审理仳离案件处置子女扶养题目的多少详细看法》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依据以上划定,怙恃不得因子女变换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私自将子女姓氏改成继母或继父姓氏而惹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