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进行物质经济抚养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离婚率日渐增高的今天,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也倍受大家关注。下面由上海抚养权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我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存在问题,《民法典》第1084条明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可以直接进行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需要双方对抚养教育问题以及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系统根据企业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按照自己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充分尊重其真实需求意愿。”
《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和子女抚养办法的若干具体意见》对这一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虽然这些规定随着《民法典》的实施而被废止,但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它对司法实践仍具有潜移默化的指导作用。
对于企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以由母亲进行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有一个原则即有例外,如果学生存在具有以下两种情形,应当由父方抚养:(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国家严重精神疾病,子女不宜与其经济共同学习生活的;(2)母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以及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已经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果需要双方合作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心理健康中国成长能力并无不利因素影响的,也可以由父方抚养。
两岁以上子女的抚养,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作出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如果儿童已绝育或不育,(2)如果儿童寿命较长,如果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3)如果没有其他儿童,另一方有其他儿童;(4)如果孩子和孩子住在一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另一方患有长期不能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不适合与儿童同住的情况。双方还可以同意轮流抚养儿童,但必须保护儿童的利益。
对抚养年满8岁的子女,父母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由于8岁未成年人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监护权的确定与其权利的尊重密切相关,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年满8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与谁生活在一起。一般来说,法庭只会在父母双方都在争取监护权,并且都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
以上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所做的解答。从上文可知,不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实践中,抚养权问题更加强调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这也说明,我国法律是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上海抚养权律师。
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 上海抚养权纠纷律师解析:未婚男 |
上海离婚律师解析:离婚时三个孩 | 上海离婚律师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 |
上海婚姻律师解析特殊情况下的抚 | 上海市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法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