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第1042条【有关婚姻家庭关系】中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时,也在第1043条规定:夫妻双方需要互相忠实。然而,在民法典里并没有出轨这一说法,与之相对应的法律名词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是第一次将婚姻里的不忠诚写进法律。民法典对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有两种情况会涉及犯罪,法院判刑后,的确需要进监狱。
第一种:重婚罪
①字面上的意思就是重复婚姻,已经有法律登记的有效婚姻,再与别的异性结婚。
②对重婚的定义,民法典也作了新的更改,重婚的行为并非一定需要领取结婚证。
在常人的眼里,你们是夫妻,比如小区里的人、身边的朋友在他们看来,你们与普通夫妻一样成双入对,那么法官就可以由此判定你们为夫妻,也就是重婚罪成立的理由,最高判有期徒刑三年。所以说,如果不是夫妻名分,还是不要随意“老公”与“老婆”称呼,免得大家误以为你们是合法夫妻。
今年发布的《民法典》比先前的《婚姻法》多了一条特殊的规定:在未离婚的情形下跟其他异性同居,也属于重大过错。这一条在离婚诉讼的案子中特别有用,法院可以用一条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有过错方最终会少分财产,甚至也有净身出户的可能性。
哪些情况的离婚需要赔偿
1、在夫妻离婚时,只有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的,女方才可以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如果不存在过错的,男方无赔偿义务,不需要进行赔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在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赔偿的金额没有统一的金额规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酌情确定,在确定具体的金额时,一般应考虑以下的因素:
(1)过错的程度或大小;
(2)对女方所造成的影响或损害的情况;
(3)男方的经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