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和军人离婚?如果军人同意离婚,那么和现役军人离婚就和普通离婚一样。可以去民政局协商离婚,也可以去法院离婚。那么如果军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难道不能离婚吗?上海离婚律师就来为您讲讲有关的情况。
一、军人进行离婚的特殊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军人必须同意。也就是说,要和士兵离婚,士兵必须同意。如果士兵不同意,他或她不能随意离婚。这反映了我国对这一特殊群体士兵的保护。
二、如何与军人离婚
如果军人的配偶与军人离婚,军人的妻子或丈夫不同意,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重大过错”的证据,这样法院才会保护军人配偶的权益,离婚就判决了,所以在这里收集证据非常重要。
1、军人与军人离婚的,军人同意离婚
如果中国军人一方没有同意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就和我们普通的离婚也是一样,可以去民政局协议选择离婚也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离婚。
2、军方方面的军事离婚程序不同意离婚
如果士兵有“重大过错”,可以不经士兵同意与其离婚。那么,在与现役军人离婚时,现役军人的“重大过失”具体指的是那些行为: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以直接与现役军人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者,可直接与军人离婚。
(4)有其他重大过错者,可直接与军人离婚。主要是指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行为,如强奸、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
3、军队方面的军事离婚程序要求离婚
配偶是本地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由部队政治机关领导酌情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另一方同意,政治机关可以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如果军人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军队可征求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军人离婚诉讼程序之非军人一方可以要求我们离婚
配偶是地方工作人员,配偶一方可以要求进行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教育机关可出具相关证明自己同意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国家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管理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一个重大过错的除外。
五、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企业一方承担环境损害国家赔偿的责任,就需要我们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进行赔偿的证据作为主要内容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发展出具的其与他人进行同居关系或与服务他人以夫妻个人名义相称共同学习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发出的证明与他人结婚的证明书。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构成虐待、遗弃罪或者其他与家庭暴力有关的罪行的人民法院判决。
6、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只有一方有重大过错进行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记录;。离婚损害赔偿是新修订的婚姻法中增加的一项新规定。它不仅直接反映了婚姻关系的民事性质,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上海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在收集证据时,应当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渠道,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和人员询问、收集证言、记录、凭证,如家暴后拍摄的照片、x光片等,医疗机构应当对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而患抑郁症的病历进行诊断;如有可能,也可邀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