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压力的增大,婚前抵押贷款购买的男女双方,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形成了结婚典范的观念。当离婚成为现实时,财产因其价值较大,往往更容易成为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焦点。离婚时如何划分抵押房屋?这里闵行婚姻律师有一个详细的介绍给你。
一、网友咨询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是2008年结婚的。结婚前,我老公付了首付。我们约定婚后一起还贷。产权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怎么分?
二、律师解答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离婚时按揭房怎么分,如何进行分割的疑问。对于您的疑问,在我国婚姻法司法人员解释三中有一个明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交易合同,以个人信息财产安全支付首付款并在中国银行企业贷款,婚后用夫妻之间共同管理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合作协议数据处理。
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房地产属于财产权登记方,未清偿的贷款为财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在结婚后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增加的财产价值,应由登记的一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向另一方作出赔偿。
你这种情况,结婚前你老公交了首付,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如果要离婚,这种情况可以协议解决。没有约定的,抵押的房屋归缴纳首付款的登记方。
当然我们对于婚后一起还贷的那方也是有保护生态补偿技术措施。比如。对共同还贷的部分企业以及通过相应的财产增值服务部分学生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如果教师可以自己的话,最好变更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写成你们俩个人的名字,这样一种更为稳妥。
小两口结婚后,为了表示诚意,丈夫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不久双方离婚导致了一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男方应当向妻子支付房款四分之一。6万多元;这座有争议的房子属于宗庆后和父亲。下面的部分将给你一个详细的介绍。
三、婚前房产加妻子一个名字可以离婚起纠纷
2003年12月,张小姐和宗先生在网上聊天时相识,经过三年多的约会,他们于去年6月登记结婚。在此之前,在2006年,宗先生和父亲购买了一套122平方米的房子,业主登记为宗先生和父亲,宗先生向银行申请了49万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张女士和宗先生结婚后不久,宗先生和他的父亲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将张女士列为婚前房产证的产权所有人,并确定每对小夫妻占有1/4的产权。宗先生的父亲占有该房屋1/2的产权,张女士在申请书上也表示同意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今年3月,张小姐和宗先生因感情破裂,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张小姐现正就房屋纠纷提起诉讼。
张小姐抱怨说,婚房的财产权确实是宗先生和他父亲在购买时分享的,因为宗先生在婚前多次承诺,婚后财产权将改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所以将四分之一的财产权转移到自己的名下。既然他们的婚姻已经解除,他们就不能就房子的分割达成协议。因此,他们要求获得有争议房屋的四分之一份额,而宗先生和他的儿子则以折扣价支付他们的份额。
宗先生辩称,这栋有争议的房子是他父亲为了改善家庭住房条件而购买的。当他和张小姐收到结婚证书时,张小姐说应该有一个保证,她的名字会被添加到新买的房子里,她为了删除我父亲的名字而争吵,然后他们离婚了。因为张小姐没有参与房屋纠纷,她不应该有权分享,没有分手的问题,可以赔偿她3万到4万元。宗先生父亲的辩护与宗先生一样。
在审理中,双方基本一致可以认为系争房屋的市场价为每平方米9000元。
四、法院裁定妻子有权分裂
在审理案件后,法院认定该房屋原为宗先生及其儿子的财产。此后,双方申请增加张小姐作为房屋共有人的所有权,并确认张小姐拥有四分之一的房屋所有权,此时,双方共同拥有房屋; 张小姐没有出资,应视为宗先生父子送给她的礼物。现在张小姐和宗先生已经离婚,张小姐要求分房部,理由是正当的,应该得到支持。
闵行婚姻律师了解到,对于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虽然借款人是宗先生,但对于家庭,应承认为共同债务的共同业主,所以张小姐也应承担债务的1/4,应在房屋折扣中扣除。根据合理有利的原则,宗先生和他的儿子应该在张小姐的房价上给她一个折扣。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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