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什么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1、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
2、夫妻在婚姻期间书面约定的归个人所有的财产,但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
3、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7、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8、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9、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10、科研津贴;
11、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2、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用人单位发放的再就业补贴、提前退休补贴费、吸收劳动力安置费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需分割。除夫妻约定、法律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即: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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