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应该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长宁婚姻律师事务所 第二,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爱护无辜,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方便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解决问题。
1。夫妻双方书面或口头约定谁拥有财产,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按约定处理。但是逃避法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和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或捐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承包、租赁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5)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婚姻持续10年以上,复员和转业军人的复员费和转让费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退伍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补贴和回乡生产补贴属于他们。
4。夫妻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分别管理和使用的夫妻财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财产时,双方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双方所有。
5。如果双方分割的财产有很大差异,获得更多财产的一方应以相当于差异的财产补偿另一方。
6。已婚但尚未同居的,一方或双方收到的礼物和馈赠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来源和数量应在具体处理中合理划分。各方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原则上归各方所有。
7 7。如果难以确定夫妻的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主张权利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不能出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核实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待遇也可以不同。属于个人的物品通常归个人所有。
9。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则已被允许加入合伙的财产可分配给另一方。被接纳为合伙企业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已被接纳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价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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