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无性婚姻似乎成了一种“隐形”问题,表面上夫妻恩爱如初,实则内心世界早已各自为营。作为资深长宁区婚姻律师,今天我要和大家深入探讨一个颇有些敏感的话题——无性婚姻是否该离婚?如果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财产又该如何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婚姻的基础除了情感交流,还包括性生活的和谐。当后者出现问题,且通过沟通无法解决时,这段婚姻已名存实亡。但决定是否离婚,这需要双方深思熟虑,毕竟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还涉及到家庭、子女等多方面因素。
那么,如果真走到了离婚那一步,财产分割就成了绕不开的话题。在上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实际中往往会根据双方贡献、过错等因素有所调整。特别是对于无性婚姻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
1.照顾无过错方:如果一方因生理或心理原因无法过性生活,而另一方以此主张离婚,法院可能会视情节酌情让有过错方少分一些财产。
2.保护妇女权益:在财产分割时,考虑到女性在婚姻中往往承担更多家务劳动和生育责任,即使存在无性婚姻情况,也可能倾向于给予女性更多保护。
3.子女利益优先:如果有子女,法院会优先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并在财产分割时给予适当倾斜。
举个例子,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十年,由于张先生长期海外工作,两人聚少离多,导致婚姻出现严重问题,包括长期的无性状态。若他们选择离婚,那么除了平分共同财产外,如果李女士能证明自己在婚姻中尽到了更多家庭责任,或者张先生有一定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决李女士多分得一些财产。
当然,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具体判决还需依据具体情况来定。重要的是,在面对无性婚姻时,双方应积极寻求专业帮助,无论是心理咨询还是法律咨询,都可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记住,婚姻不是一场战役,而是两个人共同成长的旅程,当旅程走到尽头,分开也是一种负责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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