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了,大家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家里都比较富裕。但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如何保证我们辛苦大半辈子攒下的财富得到顺利传承呢?下面上海遗产继承律师来盘点继承中经常会出现的问题有哪些?
一、父母的财产继承还是转让好?
其实财产继承和转让并不冲突。如果要处理财产继承后的财产,还需要转移财产。过户后,可以变更房产证名称来处理房产。或者这里的转让指的是生前赠与和买卖,哪种比继承好要看情况。继承的方式是三种方式中最经济的。
二、如何进行办理农村地区房屋买卖手续?
1.农村宅基地的转让,适用乡镇土地管理局。提交有关资料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正确资料审查申请,并进行调查、调查和公告,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查、登记和发放证书。
2.农村进行房屋转让,房屋所有权依法通过转让,申请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应当及时提交包括以下主要材料:
①登记申请;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房屋所有权证书;
宅基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三、父母死后财产可以传给子女吗?
可以。父母去世继承中国开始。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名下的房产,子女教育可以得到继承。根据目前我国经济法律的规定,父母在世虽然我们不可以发生发展继承,但父母之间可以将自己企业所有的房产公司通过国家签订赠与合同,将房产赠与给子女。赠与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子女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第一百一十二十七条中华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世袭)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如果没有一阶继承人,二阶继承人继承。
四、如何对老年人的财产继承进行公证?
申请人所需的证明文件如下: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应当向公证处申请。
如果不能亲自去公证处,需要在当地办理公证,委托他人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能亲自去公证处,放弃继承权,需要在当地办理声明公证。
2、死者的死亡结果证明和注销可以证明;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明、独生子女证明) ,所有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其继承权,他或她必须签署一份放弃声明。
五、谁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呢?
不动产依法继承,享有继承权的是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子女、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不继承。
六、继承分析是什么意思?
分财产进行继承是指家庭经济财产共有人可以通过自己协商的方式,按照企业一定的标准分割共同财产,由各共有人认为所有,继承人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或继承人立下的遗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行为。
分析遗产继承我们可以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进行协商分配。可以通过委托证人,楚协议书,需要所有人的签名。这样的分配也有一些法律教育效果。需要学生注意的是,房地产经纪人可能就是需要协商,根据文化遗产法缴纳税金。
七、父母的房子,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
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尽了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她就有继承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处理。而寡居的儿媳已经尽到了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作为第一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应当以所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依法应当支付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继承人。
《老年人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法》第十四条
受抚养人应当履行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继承问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决,在继承人数增多的情况下,继承问题将进一步复杂化。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咨询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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