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在继承人对房产进行继承后,要及时前往房管部门进行过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一套房产的继受人有多个,且多个继承人不愿意共同共有提出要分割的,那么继承房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阅读完以下上海离婚房产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夫妻离婚时房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屋子的分割需要看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房产。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令明确划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还有商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主要是指:
1、一方结婚登记前曾经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
2、遗言或赠与条约中明确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二)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两边在婚姻存续时期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1、婚后以两边或一方的支出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承继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言或赠与条约中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时房屋遗产怎么分?
《中华国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划定:“遗产分割应该有利于出产和生存需求,不侵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经由过程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出产和生存需求,也便是不能把无奈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不侵害遗产的服从,房屋自身便是用来出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余财产的分割,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一)采用折价补偿的方法。
一般是归寓居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承继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赔偿。房屋作价规范能够由继承人自行商议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二)采用共有要领,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
所谓共同共有便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领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用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可能接纳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赔偿的要领比较好,如许做,能够彻底解决房屋承继胶葛。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以上就是上海离婚房产律师为您整理的最新继承房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综上,如果分割房屋遗产在客观上可行,且不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可以分割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上海离婚房产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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