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告对被告”的原则,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提起需要到被告的居住地进行。然而,也有例外,远距离离婚是夫妻双方离婚的程序,登记结婚的地方只能对远距离离婚进行起诉,那么如何写一份关于远距离离婚的离婚诉讼书呢?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1、离婚诉讼一般由哪个法院管辖?
答: 一般属于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的管辖范围,即被告的住所所在地。
被告单方面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若双方都离开户籍地超过企业一年,由被告可以经常居住地以及人民对于法院管辖;没有我们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通过法院管辖。
请注意,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如市、县、区人民法院。
2、一方外出工作,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 一方当事人外出工作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要求你提供当事人在居住地以外工作的证明,这样的证据就比较难获得了。
外出工作的一方以原告身份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都出去工作。他们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 当事人双方离开住所地不超过一年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较易立案)。
如果我们已经不能离开农村户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诉时,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辖。如起诉时,被告之间没有一个经常居住地的,则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辖。
注: 在后两种情况下,普通法院立案时要求提供上述惯常住所证明,这在实践中难以收集。
4、一方(中国公民)在另一方居住在中国的情况下,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 无论哪一方提起诉讼,居住地(或惯常居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国内法院也对两个国家法院审理的案件拥有管辖权。
5、双方(中国社会公民)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国家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答: 和解状态下的原则起诉。案件可以在中国提起,除非案件在居住国不可受理,理由是必须在中国法院提起。有两种情况: 如果婚姻是国内婚姻,则由缔结婚姻的地点或一方在该国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在国外结婚,则由一方原居住地或最后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6、双方(中国公民)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 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企业一年,现在我们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进行适用存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通过区分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一方当事人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向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书
原告:(基本发展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管理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7、双方都是外国人,可以在中国起诉吗?
答: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的,由定居地法院管辖。
8、凡双方(中国公民)均已在国外定居并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应去哪个法院?
向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9、如果一方被关押在看守所、监狱或强制隔离戒毒所,另一方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答:原告住所地与原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惯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居住地到起诉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治疗的除外。
10、双方都被监禁,他们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答:原则上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人被监禁一年以上的,由监禁地法院管辖。
上海离婚律师了解到,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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