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但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在约定的时间内,有些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在婚前进行,婚后不能做。事实上,婚前财产协议关于双方财产的约定,将各自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在婚后订立,既可以在婚前办理,也可以在婚后办理,不受登记的限制。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松江婚姻律师就为您详细分析解答。
一、婚前财产公正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前财产的范围一般指私人财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树木、牲畜、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对非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比如有些当事人要求对父母名下的房产或者公房进行约定是不合适的。另外,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必须男女双方参加。有人认为,约定的内容,公证后不能更改。事实上,公证后双方可以协商、补充、解除原协议,并重新办理公证,或者按要求处分已约定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进行公证有哪些工作程序
当事人应准备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2、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无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
3、双方企业已经可以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我们一般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主义基本发展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对于婚前共同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通过双方关系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人员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数据进行分析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教师签字。
三、申请公证。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不接受婚前委托他人代理或一人办理财产公证。
四、公证员确认相关协议研究内容。
受理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员应当对财产协议内容上的财产权利证明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人的提问,公证人应当履行必要的法律通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署财产协议后所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当事人应配合公证人填写公证面谈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不要低估公证人的陈述过程,因为婚前财产协议涉及当事人的不动产权利转让,公证人在此过程中会反复确认当事人对财产所有权划分的意见。明确财产双方的分配关系,一旦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记录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并保存在公证档案中。这种记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且可以保护与当事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
五、协议双方确认签字。
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至此,婚前财产的公证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以凭费用收据领取公证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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