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中的同居财产分割一直是同居纠纷的焦点,为了能够避免企业发生财产纠纷,有的人就想进行管理财产公证。那么,根据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同居双方之间可以通过进行社会财产公证吗?如果学生可以这样的话,那同居双方该如何发展进行财产公证呢?本文对此做了具体的介绍,下面青浦婚姻律师就为您详细分析解答。
一、同居双方能否办理财产公证
同居,是指两人出于某种目的暂时住在一起,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夫妻(未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什么财产制度、所得财产的分配方式和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结婚前,男女双方企业可以通过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存在问题学生进行相关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不断得到提高法律制度直接认可。财产管理是否要公证还是我们要看夫妻或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
但是目前,很多恋人对是否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认为它不但会影响双方感情,同时也是对自己未来婚姻生活没有把握的表现。其实不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助益。
因此,同居双方企业可以通过进行财产公证。
二、同居双方应该如何对财产进行公证?
(一)同居双方企业进行管理财产公证的程序:
1、各方应准备下列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住户登记册)
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权属证明;
双方企业已经可以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进行一般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主义基本发展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对于同居关系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2、上述材料准备完毕后,双方应共同向公证处提交公证申请并填写。婚前委托他人代理或者他人代理财产公证的,不予受理。
3、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应当对财产权证书中有关财产协议内容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的合同是否受到欺骗或者误导。申请人确认后,签署并确认经公证的面试记录。
4、双方应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至此,同居财产公证处理。
(二)同居后的财产进行归属应分为下面介绍几种不同情况: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但是,如果另一方为取得财产起了工具作用,则所得或财产应是一般共有的。在分割中可以根据当事人在财产收购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即谁的作用越大,谁的份额越大。
2、同居后共同获得的财产,由双方共同拥有,分割时平均分配; 按照支付金额的比例分配的,按照支付金额的比例分配。
3、同居后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4、因人身安全关系发展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当事人进行所有。
5、不能确定所有权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即在分割时平均分配。
6、共同生产和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共同分享,债权共同分担。债券债务份额可以确定的,应当按照份额享受和承担。
以上就是青浦婚姻律师为大家带来的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婚姻问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解决,在婚姻情况增多的情况下,婚姻问题将进一步复杂化。法律是维护我们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法律能够为我们履行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相关专业律师,我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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