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富,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所共同领有的财富。夫妻成亲以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经常会有纠纷,特别是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在对彩礼、嫁妆的认定上面,有的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有的则认为是个人财产。那么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闵行婚姻律师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1、假如所收的彩礼由一方小我私家接受或置办成亲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划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假如男女两边未配合生存的,可根据最高法1993年《对于国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假如两边婚姻继续时间短,而且赋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存艰苦的,可根据《对于国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二、嫁妆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明确划定,唯独到婚姻挂号构造举行成亲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富仍是婚后财富要根据情形来判别,如果是二人在支付结婚证以后置办而且两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商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划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法律实践中,嫁妆普遍视为女方的婚前财富,是以属于夫妻一方的小我私家财富。女方为成亲置办的嫁妆,虽然是在成亲挂号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讯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富的归属普遍不持异议,觉得女方陪嫁的财富便是其小我私家财富,男方置办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以是不是成亲为分界线,结婚前原则上返还,结婚后原则上不返还。结婚后返还的分外规定是结婚后两边始终未配合生存的,或因给付彩礼而致使给付人生存艰苦的。这里生存艰苦的标准是依靠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彩礼返还原则上应当是全额返还。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大概彩礼已用于置办两边配合的生存物品,已损耗或已转换为配合财富时,可联系婚姻关系或同居生存的长短、是不是消耗和是否转换为共同财产等具体事项,综合把握。当您遇见这样的事故纠纷,您更需要一个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闵行婚姻律师为您解决您的所有疑问。
闵行婚姻律师视角下的事实婚姻财 | 非法同居生子分手后怎么处理?闵 |
上海离婚夫妻的财产如何合理分配 | 事实婚姻的法律迷宫:闵行婚姻律 |
婚外情的财产迷宫:闵行婚姻律师 | 婚姻登记的“可访问性考验”: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