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养权首先可以先由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内容,协商不一致的,子女抚养权会根据年龄不同来判决。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关于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下面由上海抚养权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假如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扶养问题杀青协议的,一般会恭敬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置。
两周岁如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存,但母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污染性疾病或其余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扶养前提不尽扶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缘故缘由,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置。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请求随其生存,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优先思量: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故缘由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存时候较长,转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余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余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存,对子女生长无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污染性疾病或其余严重疾病,或许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置。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产生辩论时,一般思量该子女的看法。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定民事行动能力人,拥有必定的鉴识黑白的才能,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置子女随谁生存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小我私家的意愿。但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能够随便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的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则会更多地考虑子女的意见。
(4)子女独自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处理。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前提基础沟通,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存,但子女独自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存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夫妻离婚对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原则上是先由夫妻之间协商处理,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只能由法院判决。此时,一切以子女的利益为根本点,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后,法官才会做出判决。上海抚养权律师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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