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后,由于共同生活中的矛盾,偶尔会发生争执。如果一方气质极端,可能会发生家庭暴力。然而,由于家庭暴力并不频繁,家庭暴力,因为他们不经常遭受家庭暴力。长宁区婚姻律师那么,这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可以先区分为一般的争吵。
偶尔被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吗?
事实上,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争吵并没有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犯,属于一般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
相反,只要对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就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因此,偶尔或频繁的家庭暴力不是家庭暴力的条件之一,因此不影响家庭暴力的认定。
此外,家庭暴力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1.身体暴力。
(1)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
(2)夫妻之间经常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
(三)妇女在怀孕期间被配偶殴打;
(4)第三方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
2.精神暴力。
(1)冷暴力;
(2)夫妻一方经常威胁、恐吓、辱骂对方,导致对方精神疾病;
(3)以伤害为威胁,以伤害家具、伤害动物、殴打和责骂儿童造成精神恐惧、安全威胁等。
3.性暴力。
(1)经常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
(2)酗酒后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导致对方无法忍受;
(3)暴力强行对配偶实施异常虐待等。
最后,一方在共同生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一般争吵,可以确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如果伤害严重,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可以积极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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