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如果丈夫欠赌债,家人和妻子也会深受其害,因为要账的人经常要求家人偿还债务。但事实上,上海在线婚姻律师说在法律上,赌博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欠的钱不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因此,当一方不知情时,另一方因非法行为而欠的债务不需要家庭偿还,但无论如何都会对家庭造成伤害。
案例简介:
张蕙茹和基恩溯在一个相亲网站上相识,并于2010年注册结婚,但婚后发现基恩溯沉迷于赌博,几乎每天都沉迷于赌博,所以她欠了30万赌债。
张蕙茹发现后,丈夫死性不变,张蕙茹忍无可忍地准备与基恩溯离婚。
基恩溯同意离婚,但基恩溯提出,他欠的3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他想离婚,张蕙茹应该承担一半的债务。
基恩溯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基恩溯欠的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上海在线婚姻律师说: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需要共同偿还。
因此,这两个问题的关键是基恩溯欠下的30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还债很自然。但在法律上,有一种债务不能偿还,那就是赌债。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贷款人知道借款人为非法活动借款,其贷款关系不受保护。
明知债务人用于非法用途(赌博),债权人仍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基恩溯的30万元赌债本身是违法的。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具体意见,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综上所述,基恩溯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蕙茹不需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的经营收入;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有法律义务的人进行治疗的债务;
抚养子女所承担的债务;
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
培训费用所承担的债务是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
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承担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债务;
其他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特别是赌债这类问题,小赌快乐,大赌伤害身体,赌博是一个无底洞,从法律上讲,是中国禁止的,从情感上讲,赌博是对自己和家庭的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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