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杨浦婚姻律师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多年来单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案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曾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的首席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顾问。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杨浦离婚房产律师讲离婚贷款房产怎么分割

时间:2021-05-19 15:31 点击: 关键词:离婚贷款房产,房产分割律师,杨浦离婚房产律师

  杨浦离婚房产律师 离婚贷款房产分割有如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一般原则平均分割。

杨浦离婚房产律师讲离婚贷款房产怎么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的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形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及该房产归房产登记方,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予以处理。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的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且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这种情形与前一种情形不同之处仅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故资种情况的房产仍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但是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形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一般不宜在诉讼中处理,当事人可以待房屋取得产权证后另案起诉分割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1、房屋产权不确定

  离婚房屋归属问题除了个人协议之外,还有法院判决一说。就法院判决来说,对于产权未定的房屋,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的,只能在房屋的产权确定之后,再由夫妻双方协议商定。

  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可在法律的见证之下,由双方在已经付出资金的基础上进行竞价,出资多的一方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承担相应的房贷义务。

  2、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什么情况下,房屋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呢?一是婚前二人共同买房,二是婚后共同出资买房,三是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在这三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都归双方共有,房贷也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后,无论房屋归谁,这个债务都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约定房贷由一方进行偿还的,也可,只不过这种约定对银行是无效的。简言之就是,如果每月的月供是3000元,夫妻二人每人还贷1500元,但其中一方因为经济困难没有按时偿还的,银行有权向另一方追债。因为银行只认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只要拿到贷款就行。其他的事情,夫妻二人自行解决。

  3、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

  如果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4、房屋产权由一方所有,转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产权和房贷怎样确定?杨浦离婚房产律师  这种情况可以看做是一种自愿的赠与行为,房屋产权也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是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和房屋归属,无法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值来判决。得到房屋的一方偿还剩余房贷,同时还要补偿另一方的损失,主要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钱损失。

杨浦离婚房产律师讲离婚贷款房产怎么分割http://www.xulvshi.cn/yp/747.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