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是非常重要的,一些有遗产的家庭就要十分的注重,而且很多遗产继承都存在争议,足以说明遗产继承法对我们来说有何等的重要。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下面由上海遗产继承律师为大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
如果我们留下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来分配。父母因为如果企业没有通过遗嘱,所以对于他们的遗产发展必须严格按照目前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问题处理。《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继承人的孩子比继承人先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孩子的后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范围一般来说只能自己继承中国父母可以有权继承的遗产市场份额。因此,死者的份额由他的孩子和其他直系血亲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处分遗产前作出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除非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明确放弃继承权,在分割遗产时,即使不在场,也要分割自己的份额。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继承人继承文化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平等。所以我们父母的遗产保护一般是需要均分的。
二、父母的遗产子女怎么分?
父母遗产子女一般应平均分配,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负有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得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
同一时间顺序继承人继承文化遗产的份额,一般企业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经济困难又缺乏社会劳动管理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文化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或与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可在其遗产分配中获得更多的份额。
有扶养教育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文化遗产时,应当可以不分时间或者少分。
继承人通过协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方式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没有留下遗嘱说只有一个人,那么夫妻的共同财产。
四、遗嘱继承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有效的遗产进行支持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产支持网络协议中效,但不一定影响文化遗产支持服务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以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作出的遗嘱,例如16岁以下的儿童、精神病患者、6岁以下或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均属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不具有行为能力,即以后具有行为能力,仍然无效; 立遗嘱人立遗嘱具有行为能力,即以后具有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有效性。
3.被胁迫和欺骗的遗嘱是无效的,但在实践中很难证明,特别是在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遗嘱被诉讼废止,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符合法律形式的要求。
五、如何写遗嘱是合法的?
1.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遗嘱人应当亲笔写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不能由别人写,也不能打字。它只能由写遗嘱的人写(无论是用钢笔还是毛笔等) ,然而,立遗嘱人自己设立的遗嘱却不能用铅笔或其他容易变化的笔写。
2.遗嘱应由立遗嘱人亲自签署。遗嘱人的签名是自写遗嘱的基本要求。它不仅证明遗嘱是遗嘱人亲自写的,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含义。遗嘱人的签名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写的,得自己的名字代替,而不是盖章或者画押。没有遗嘱人签字的自写遗嘱应无效。如果遗嘱超过2页,遗嘱人应在每页签字确认。
3.遗嘱末尾的立遗嘱人用公历表示年月日。立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中指明立遗嘱的时间。遗嘱中的时间记录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行为能力的标准,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每份遗嘱的标准。遗嘱规定的时间,原则上为立遗嘱人立遗嘱和签署遗嘱的日期。如果遗嘱中没有日期,或者没有指定日期,例如只有下一年、月、日、日,则遗嘱无效。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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