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要离婚时,会出现双方不在同一个国家,一方在国内,另一方在国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离婚需要分情况讨论。接下来就由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讲解男人不想回国,女人想离婚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双方在国内企业登记进行结婚
1、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不能亲自回中国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1)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你需要填写起诉书、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通常我国驻外使领馆都有相关的格式文本) ,然后在我国大使馆公证,他的律师在国内向被告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审查立案后,将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对方当事人。①如果对方配合,法院可以邮寄送达他们,这样会更快;②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会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时间相对较长,没有具体限制。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一年或者一年半都有可能,所以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3)第一种发展情况是被告可以收到人民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作出自己是否准予双方进行离婚的判决;
(4)第二个案件是传票发出三个月后,被告仍然没有消息,总法院将再宣布三个月,然后缺席判决。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一般只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一般不处理财产部分。
二、双方应当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
1、当你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国内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所以你只能在国内通过诉讼离婚,在国外办理的结婚手续需要在那个国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公证的流程和每个国家的规定略有不同。如有必要,建议以该国法规为准。一般需要以下三个步骤。
步骤一:在婚姻进行登记国的公证服务机构(有些称公证人员认为中国公证律师)办理自己结婚手续的公证;
第二步:在外交部或婚姻登记国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第三步: 将国家认证后的结婚手续送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进行认证。
三、具备上述公证认证程序和其他起诉条件,可以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也分以下三种情况:
1、情况一:双方企业都是一个外国国籍
(1)双方在该国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一方在本国有惯常居所,另一方没有惯常居所的:
(3)有经常居住地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4)不具有我们经常进行居住地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可在对方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应当立案起诉;
(5)双方均无惯常居所,原则上我行法院无管辖权。
2、情况二: 一方是外国公民,另一方是中国公民
(1)外国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向中国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籍一方进行起诉要求离婚:
(3)外国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该外国的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外国人在本国没有惯常居住地的,应当在中国公民的居住地或者惯常居住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3、情况三:双方都是中国籍。
在这种发展情况下,建议您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立案程序较简便。但是企业如果您对管辖法院有特殊教育要求,也可与我们通过面谈,根据您双方的户籍和目前我国居住环境情况,确定以及其他一些合适的管辖法院。以上就是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讲解男人不想回国,女人想离婚怎么办?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不以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能 |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来讲讲书面约定 |
婚姻前必知的法律小常识,涉及彩 |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盘点离婚涉及到 |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为您解答离婚案 | 离婚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