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后,偶尔会因为共同生活的矛盾而发生纠纷,如果一方性情极端,可能会实施家庭暴力。浦东惠南律师然而,由于没有经常遭受家庭暴力,有些人认为这不能被视为家庭暴力。那么,这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可以区别于一般的争吵。
事实上,家庭成员之间偶尔的争吵并没有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和身心健康的侵面的侵于一般的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相反,只要对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就会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因此,偶尔或频繁遭受家庭暴力并不是家庭暴力的条件之一,因此不影响家庭暴力的认定。
此外,认定为家庭暴力的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1.身体暴力。
(1)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
(2)经常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辱;
(3)妇女在孕产期间被配偶殴打;
(4)第三方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等。
2.精神暴力。
(1)冷暴力;
(二)夫妻一方经常威胁、恐吓、辱骂对方,导致对方精神疾病;
(3)以伤害相威胁,以伤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恐吓对方,威胁安全等等。
3.性暴力
(1)经常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
(2)酗酒后与配偶发生暴力性行为,使对方难以忍受;
(3)暴力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虐待等。
最后,在一起生活中遭受家庭暴力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一般争吵,可以确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如果伤害严重,夫妻关系破裂,可以积极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浦东惠南律师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详析:离婚诉讼 | 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起诉离婚为什 |
金山枫泾离婚律师谈家暴定罪能否 | 金山枫泾离婚律师讲述暴力和虐待 |
家暴指的是家庭暴力是普遍存在的 | 分析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应如何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