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婚姻中,财产是一个企业比较具有特殊的问题,也是我国夫妻较为敏感的一个社会问题,对于公司财产方面来说,婚后夫妻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以下上海离婚诉讼律师对夫妻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梳理:
一、婚后遗产进行继承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发展存续期间学习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完成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进行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企业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进行第三项内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以及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有夫妻一方所有的,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有如下发展情况,即使婚姻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内可以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企业合同进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发展作为一个共同管理财产不可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要求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公司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中国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提高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预约,也可以婚后预约。可以设定一方婚后所得归一方,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它必须是书面的。
(三)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自然不属于分割的范围。因此,在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如果另一方试图分割,则被排除在财产分割之外。
(四)只能属于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企业财产,即使我们没有进行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发展受到伤害学生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社会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成本费用主要是通过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一个共同财产分割。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共同所有权。夫妻有权利有义务分享共同财产总额的一部分,并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共同财产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的重要权力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直接财产利益。为此,《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规定包括:
(一)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夫妻除日常生活需要外,应当就共同财产的处理作出重要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配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作出重大纪律处分决定,另一方有权否认纪律处分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第三方有理由相信惩罚是由配偶双方的共同意愿表达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无知为由反对善意的第三方。
(三)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承担,不足时由丈夫或妻子的个人财产承担。 夫妻因同居或者履行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的,由个人财产共同承担。
关于婚后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相关理论知识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您在财产分割的问题研究上有一定社会法律责任纠纷,可以提供咨询上海离婚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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