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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团队 由资深律师组成,拥有广泛的法律知识和卓越的专业技能。他们致力于解决离婚案件中的法律难题,包括财产分割、抚养权和探望权等问题。 通常注重客户需求,通过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全程支持。与客户保持积极沟通,理解他们的期望,并在法庭上为他们争取最佳结果。这些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高效运作以及对当地法律环境的深刻了解,使其成为解决离婚纠纷的可靠伙伴,为客户提供法律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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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著名婚姻无效纠纷律师哪个好

时间:2021-04-01 15:52 点击: 关键词:上海徐汇区婚姻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上海徐汇区婚姻律师解读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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