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离婚方式包括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其中诉讼离婚其实就是有法官对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判决,然后达到结束婚姻关系的目的。那么你知道离婚案件审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作为当事人了解一下是很有帮助的,和上海离婚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划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预备、调处、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备案前提的,应当在7日内备案,并在备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正本投递给原告,原告在收到诉讼状正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讯职员批阅诉讼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起首应答当事人进行调处,使当事人排除不同,相互原谅,从而杀青离婚或和好的协议。杀青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处不成的,即举行休庭审理。在休庭三日前关照当事人和其余诉讼参加人休庭日期。休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余诉讼参加人是不是到庭,发布法庭规律。审判员核查当事人,发布案由,发布审讯职员是不是逃避;以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然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相关常识: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实行家庭暴力或荼毒、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钱、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5、其余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布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综上就是上海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案件的审理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很多时候都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诉讼离婚,这其中很多地方都涉及到当事人的利益。因此,上海离婚律师建议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打官司,这样能够争取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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