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抚养权律师团队,专门代理抚养权案件,涉及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数额及给付、探望子女、变更抚养权等纠纷。团队律师多年来致力于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研究,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精湛的办案技巧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曾应邀担任多家企业、银行、企业家、艺人的家族财产管理顾问。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开庭辩护

律所荣誉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律所环境

栏目导航

最新文章

随机推荐

相关推荐

上海抚养权律师答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相关问题

时间:2022-07-26 10:53 点击: 关键词:上海抚养权律师,非婚生子女

  在继承中,非婚生子女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那么对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什么是非婚生子?接下来,上海抚养权律师会为你讲解有关非婚生子女继承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抚养权律师答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相关问题

  非婚生子女:指由非婚生父母抚养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不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子女。

  一、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环境保护。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伤害或歧视。该条规定将非婚生子女的地位作为婚生子女对待,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任何个人、组织、法人不得加以伤害或者歧视。侵权人应对由此造成的任何侵权承担全部责任。

  二、非婚生子女类型

  养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环境保护自己合法的收养法律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教育子女之间关系的有关管理规定。”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企业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母子女社会关系,与生父母子女经济关系进行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后,这种发展地位的人才会逐渐丧失,除此,任何一个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影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继子女:《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不得有虐待或歧视行为。继父母和继子女在其抚养和教育下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本条的规定界定了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继子女取得与亲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

  关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主体地位问题难以通过确定,最高国家人民需要法院《关于我国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社会地位以及如何可以确定》的复函明确了在婚姻家庭关系发展存续期间经夫妻协商一致同意,或虽未协商同意,事后丈夫认可的均适用《婚姻法》关于中国父母教育子女之间关系的规定,对于我们事先未经的丈夫同意,事后丈夫也不认可的,只确认了与其生育妇女的关系,对生育妇女工作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视为非婚生子女。

  可见,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是合法的,不可侵犯的。

  三、非婚生子女继承权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进行平等

  (3)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年人、青年和残疾人的利益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遗嘱处分被继承人的财产时,应当对遗嘱中缺乏工作能力和生活资料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4)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者的利益。

上海抚养权律师答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相关问题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通过保留一个胎儿的继承中国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对于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以及(5)确认遗留支持协议的有效性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管理规定了遗赠抚养关系协议。公民我们可以与无法定抚养教育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主义所有制经济组织企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以保障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

上海抚养权律师答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相关问题

  以上是关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相关类型知识,如果您也因为财产继承问题有相关争议,我们可以及时联系上海抚养权律师为您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 上海抚养权律师解读子女抚养权处
上海抚养权律师深度解析:孩子非 上海抚养权律师解析:争夺抚养权
寻找爸爸去哪儿:上海婚姻律师带 生活习惯大作战:上海离婚律师带
上海抚养权律师答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相关问题http://www.xulvshi.cn/fyq/1471.html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