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夫妻共有财产这个有点复杂但又超级重要的话题。要知道,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那可是有讲究的,得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才行。那些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的,还有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可都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哦!
夫妻共同财产呢,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的那些可不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合法结婚那天开始,一直到夫妻一方死亡或者离婚生效为止。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得到的财产,这里面既有夫妻通过辛勤劳动挣来的,也有其他合法的非劳动所得。当然啦,法律直接规定是个人特有的财产,还有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得排除在外。接下来,就让上海婚姻律师给您好好讲讲夫妻共有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咱们来看看这几种共有关系。
夫妻共同共有,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就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有家庭财产共有,这是家庭成员因为家庭共同生活、一起劳动形成的共有。再有共同取得产生的财产共同体,比如说两个以上的公民一起出资买财产就产生了这种共同体。因为合伙企业经营签了合伙合同,一起投资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按照私营企业的规定,一起投资办企业形成的企业共同所有权,通常是按股份数量来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民个人还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投资企业。还有因为继承形成的财产共有关系。
在上面说的这些共有关系里,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一般是不分份额的,后面几种类型的共有关系一般是按份额共有的。当共有关系里的共有人去世的时候,继承开始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确定遗产的范围。要是共有财产,其中一方去世了,属于其他共有人的财产,得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共有人之间的约定,从共有财产里分出来,剩下的才是继承人的财产。对于通过企业合伙合同形成的共有关系,要是共有人之一去世了,一般就得结束这种合伙关系,被继承人原来的投资以及应得的利润、积累,都得从合伙事业的全部财产里分出来,让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去继承。
然后咱们再说说“所得”这个事儿。这里说的“所得”,指的是对财产权利的获取,不是说非得实际占有了才行。比如说一方在婚前得到了一笔稿费,但是出版社在婚后才支付,这时候这笔稿费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反过来,如果是在婚后出版社答应给一笔稿费,但是一直到婚姻关系结束都没拿到,那这笔稿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权利和义务都是一样的。而且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要处理共同财产的时候,除非有另外的约定,不然就得取得对方的同意。
要是不能证明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那就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里就规定啦:“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没法查实的,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规定就是这个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像瑞士民法典第226条就说:“凡是没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都看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不过也要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让双方商量着来处理。要是商量不成,人民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以上就是上海婚姻律师为您讲解的夫妻共有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的全部内容啦,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上海婚姻律师,咱们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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