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网的小伙伴们,今天咱们要聊的话题,可是比上海早茶里的虾饺还要热乎——婚前财产公证!有人觉得这事儿比吃榴莲还让人尴尬,有人却认为这是新时代的智慧选择。那么,婚前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呢?上海离婚律师告诉你:“看情况区别对待”,咱们用幽默的口吻,来一场深入浅出的解读吧!
一、哪些财产不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哪些财产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在咱们的日常生活中,两人结为连理,并非所有的财产都需要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的洗礼。一般来说,那些容易证明“身世”的财产,比如你的身份证照片,就不需要公证。但是,对于那些“身份”模糊的财产,比如你那颗藏在抽屉深处的祖传珍珠项链,可能就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来“正名”了。
不动产的尊严
像房子、汽车这样的不动产,它们有自己的“身份证”——产权证,因此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毕竟,这些家伙们在法律面前,身份清晰得就像上海塔上的夜景,一眼就能认出来。
动产的烦恼
然而,动产如现金、玉器、金银首饰等珍贵物品,它们的身份就像是上海街头的流动小吃摊,随时可能“换个地方”。为了防止离婚时出现“这串项链到底是谁的?”这种千古难题,婚前财产公证就成了它们的“保护伞”。
举个例子,假设你婚前拥有一套房子,结果婚后不幸遭遇拆迁,得到一笔补偿款。这笔钱虽然是个人财产,但如果不想在离婚时被当成“糊涂账”,最好还是给它办个公证。毕竟,钱这东西,不动声色地“变脸”可比川剧变脸还快。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是非观”
底子没有必要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婚前已经拿到房产证的:这房子就是你的,就像你的名字一样,永远属于你。
婚后住的是父母的房子或承租的公房:这些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不了。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拿房产证:房子归你,房产证只是个迟到的“证明书”。
婚前按揭购房,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房子是个人财产,但婚后还款部分视为共同财产,需补偿对方一半本金,但别忘了,这不包括增值部分哦。
强烈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但所有手续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况,公证一下,省得以后解释起来像在讲绕口令。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如果不想在离婚时为“这房子到底值多少钱”争论不休,还是公证一下吧。
三、所有人都能办财产公证吗?
理论上,只要你是成年人,心智健全,无论是未婚的准新人,还是已婚的夫妻,都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已婚夫妻的公证只能针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奋斗得来的财富,就另当别论了。
结语
婚前财产公证,就像是一场关于爱情与面包的幽默辩论赛。它考验着我们对未来的预见力,以及对现实的清醒认识。上海离婚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你选择哪条路,重要的是,要让自己的决定成为爱情路上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
上海离婚律师,用专业的视角,为您的婚姻生活保驾护航,让每一份爱情都更加坚固。记住,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对爱情的质疑,而是对未来的智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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